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通知》的要求,我院认真学习《办法》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11-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对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概述
信息公开工作是保障全院师生员工和其他相关单位了解我院发展情况,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建立工作机制,严抓落实,取得了实效。
1、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工作。
学院依照《办法》,及时通报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召开会议对落实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学院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负总责,各分管院领导依据分管范围负具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层层包保。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院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网络中心协助院办处理技术上的安全问题。
2、建立信息公开渠道
在学院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通过网站发布我院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与方法;同时,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院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多渠道方便广大师生和公众获得指引。同时,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明确范围、途径和时限,对申请信息公开的程序、手续、受理机构、处理时限、投诉电话、办公地址等进行公布,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3、拟定信息公开目录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反复讨论,学院制定了信息公开目录,分学院概况、规章制度、党的建设、教学工作、师资队伍、科研工作、学生工作、财务工作、后勤管理等信息,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责任部门等做了明确规定,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
学院通过校园网、电子政务、纸质材料、各类会议等形式,本学年主动公开信息近300项,主要公开信息包括: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等信息;学校重大资源情况,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等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的政策、办法和结果,学费贷款,勤工助学,学生处分等学籍管理办法,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就业率、考研率等信息,教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考录用、职称评审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后勤、基建工作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维修及改造专项工程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经济分配政策、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2、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
学院在实施过程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公布了受理程序和联系方式。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年来,学校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3、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院畅通信息公开评议渠道,广泛接受公众对公开信息的反馈和监督,共同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本年度学院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处在学习和完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对信息公开的内涵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和逐步完善;各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统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有关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完善。结合问题,学院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
1、深化内涵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制订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规范信息公开执行。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年级作用,丰富信息公开途径。提高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加强渠道建设,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实相关栏目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重点抓住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推动各单位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3、落实监督管理,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加强领导联系各专业制度,打造师生“零距离”沟通平台。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可持续开展。
监督电话:0551-3869000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5号
邮编:230601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