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专业:
为加强对学生公寓空调的使用和管理,现制定并印发《南校区学生公寓空调设备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装有空调设备的学生公寓。
二、本办法规定的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公寓内的空调机、遥控器。
三、申请空调设备开通流程
(1)空调由学校统一出资安装,属于学校固定资产,因使用空调产生的电费由学生自付,电费的分摊由本宿舍学生协商解决。
(2)使用空调需填写《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申请表》并经同宿舍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向宿管中心提交申请,领空调遥控器。
(3)空调遥控器需支付押金60元,押金的分摊由本宿舍学生协商解决。
(4)空调使用采用预付费制,需向本宿舍空调充值后方可使用。
(5)毕业离校或宿舍调整时,由宿管中心对空调设施进行检查,确认空调完好后,收回空调遥控器,交还押金。
四、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1)学生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内外机及空调遥控器;房间中布设的空调专设电源,不得插接其他大功率电器或拉接临时电源;严禁在空调外机上摆放物品,悬挂衣服,搭毛巾,严禁在出风口悬挂潮湿衣物等。由以上不正当和违规操作等行为造成的空调、线路等损坏,人身伤害等事故,违反者除承担赔偿责任以外,还要按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法规者交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为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同时做到节约能耗、减少浪费,倡导如下:空调在夏季最高气温达到28摄氏度以上和冬季最低气温达到5摄氏度以下启用。空调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4摄氏度。
(3)使用空调时,应关闭门窗,严格落实人走关机,严禁空房开机;假期离校前应确保空调关机切断电源。
五、空调的维修和保养
(1)空调维修和保养由空调维保单位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空调内、外机。
(2)使用中如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后勤服务部报修,如出现维修不及时等情况可向宿管中心、物管办反映,由宿管中心、物管办协调催办。
(3)人为因素导致空调设备损坏,其维修材料及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或本宿舍共同承担;非人为因素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
六、本规定由宿管中心、后勤服务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附件:《安徽医科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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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日
安徽医科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申请表
公寓楼号: | 填表日期: | 是否了解并遵守空调设备管理办法: | ||||||
房间号: | 房间类型: | 寝室长签字: | ||||||
申请开通空调的宿舍成员资料及签名 | ||||||||
序号 | 学号 | 姓 名 | 年级专 业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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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经同宿舍学生协商全体同意开通空调并遵守学校空调设备管理办法,方可填写此表并由寝室长交至宿管中心办公室。
2、此表以宿舍房间为单位填写,房间类型是指几人间。
3、此表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